为主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于近期公布了《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新创业认定办法》)。
《创新创业认定办法》内容节选:
第二条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在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实践、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业作品、著作、文艺体育比赛等方面获得符合规定的成果,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给予认定的学分。
第三条 学生最低应取得2 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超过2 学分的可以冲抵通识任选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学分,但累加冲抵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在校期间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可以累加计算,但在学院级别各类项目中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最多只可累计2 个学分。
为了能按学校要求顺利完成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请2016级同学认真学习《创新创业认定办法》,努力提升自身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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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0日